鼎城区:巡察力促国资收益“颗粒归仓”

“感谢巡察组的同志,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今后我们一定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资产使用效益……”日前,常德市鼎城区供销社负责人来到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办公驻地,向巡察组表示感谢。
原来,2023年12月22日,鼎城区供销社全资社有平台金穗公司银行账户上,入账了一笔6万元的还款和一笔6.48万元的收益,这两笔钱能够成功入账,得益于十三届鼎城区委开展的第五轮巡察。
去年10月31日,鼎城区委第四巡察组根据区委安排正式进驻区供销社,开展为期2个月的政治巡察。期间,一张对公借据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借据显示,常德某农业有限公司向金穗公司借款6万元,还款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从巡察组进驻开始,区供销社干部职工都反映供销社资金紧张,怎么还有钱借给别人呢?而且早已超过约定的还款日期,也未见该农业有限公司还款。”是国有资产流失?还是另有隐情?带着疑惑,鼎城区委第四巡察组随即向区供销社党组和相关公司了解情况。
据了解,早在2017年,区供销社就与借款方某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2021年更是由区供销社旗下金穗公司投资216万元入股该农业有限公司,约定由该公司每年付给金穗公司收益,然而两年时间过去了,仅收到了2021年的收益,收益却在一个多月后被公司“借走”。
“我们也多次催促该农业有限公司兑现约定收益,但毕竟是合作方,有时候也不得不顾着点情面,拉不下脸来,事情就一拖再拖。”区供销社相关负责人无奈的说道。
“这笔合作投资款,有流失的风险,必须立即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督促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并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巡察组集体研判后,向区供销社党组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
同时,巡察组秉承“一起做工作”的理念,指导区供销社党组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商讨研究解决办法,帮助联系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意见。
区供销社党组主动担当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前往该农业有限公司做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该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会在12月底支付应付欠款。
以此为契机,区供销社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从5个方面对国有资产租赁、投资管理、责任落实等进行规范和明确,堵塞漏洞,扎紧国有资产管理“篱笆”。
“巡察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找准病灶、拔除病根,通过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责任,摸清‘家底子’,守好‘钱袋子’,真正实现国有资产收益‘颗粒归仓’。”鼎城区委第四巡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说道。(鼎城区委巡察办 龚瑶 周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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