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长沙县:探索“服务+监督” 让群众“点题”变“点赞”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24-05-30 11:51 来源:三湘风纪

“上了年纪,爬楼累得不行,现在乘电梯到家,舒舒服服!”近日,家住长沙县泉塘街道的邓大爷外出买菜,碰到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邓大爷对其居住的小区电梯换新工作连连称赞。

今年以来,长沙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试点工作以来,探索制定“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监督工作机制,通过汇集数据选题、会商讨论破题、责任到人答题,让群众点题转化为群众点赞。

为此,长沙县纪委监委出台了《长沙县纪检监察片区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群众“点题”监督工作机制(试行)》,以片区为单位,“室组地”联动开展监督,将“点题”范围聚焦在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惠民、执法司法、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汇聚信访举报、12345热线、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并通过座谈、调研、监督检查、廉情观察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收集问题。截至目前,全网共收集“群众点题”问题线索83条,推动解决问题22个。

在长沙县泉塘街道,纪工委借助大数据手段进行筛查比对时发现,12345政务热线和初信初访反映问题的重叠度高达68%。为此,该街道搭建了“泉民廉线”线上“点题”平台,对多头入口的平台数据进行归集分类,并将群众“点题”与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中收集的问题结合进行筛查,邓大爷居住小区的电梯停摆问题就是筛查出来的重点。

此外,长沙县纪委监委群众“点题”监督工作实行销号制,在群众“点题”事项办结后,对群众满意的及时进行销号,对群众不满意的重新分流办理,并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点题”事项办理销号的重要依据,从而推动办理一个、整改一类、整治一批、警示一方。

“随着群众‘点题’工作的深入,群众参与监督、清廉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有助于形成基层治理新举措。”长沙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把“点题”工作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长沙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