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以巡促改 助力核心景区优质资产“回归”

“终于把不动产权证办下来了!多亏了你们巡察机构的积极推动!”近日,韶山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金志庚在韶山市委巡察组回访时激动地说。
原来,去年11月至12月,韶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进行巡察,发现位于核心景区毛主席铜像后侧约80米处的8间门面共计307.21平方米的房屋资产存在产权不明的问题。
核心景区资产为何产权不明?巡察组当即开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谈话了解得知,这8间门面于1989年已申请办证,1999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资产被抵押,但因历史原因,此处社有资产多年来既未重新办理产权登记,又未继续抵押,至今市供销合作社仅存两份房屋抵押权证,社资公司财务报表未体现固定资产价值,不动产登记也无相关记录,社有优质资产呈现“游离”状态。
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巡察组通过实地查看门面现有出租、管理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调查发现,市供销合作社自2015年以来历经3任理事会主任,虽2020年7月市委巡察时就指出过此问题,但当时承担整改的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核实,无法解决。问题便遗留多年,无人问津。
韶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当即与该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深入交谈,严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推动分管市领导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一岗双责”,督促市国资办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
韶山市委巡察办还下发了《市委巡察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函》,通过开展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实地了解等方式,加强“点对点”监督检查,实现优质资产顺利“回归”。对因资产不明导致的低价出租问题,推动追缴租金16万余元,督促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流失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郭婷 吴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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