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紧盯“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合力守好群众“钱袋子”
“这些都是村集体的钱,我不该乱‘伸手’……”近日,面对前来宣读处分决定书的纪检监察干部,新田县新圩镇长富村原党总支书张某一脸忏悔。
不久前,新圩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长富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某涉嫌侵占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4万元,坐收坐支集体资金4.5万元。案件查实后,张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易发频发问题,新田县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专班清理各类合同文本3000余份,核查资产7.2亿元。在盘清家底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开展专项督查以及蹲点督导,对侵占、占用、违规利用农村“三资”,私分、贪污、克扣、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先后查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8个,处理处分28人,追缴资金337万余元。
新田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靠前优势,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月任务清单,构建“党员群众代表定期清查、村务监督委员会逐笔审核、村两委依规审批、镇纪委动态监管”的闭环监督模式,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打消群众疑虑,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此外,推出“纪委请你来入账”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整改提示函、责令整改通知书,诫勉约谈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方式,解决拒不认账、赖账不还等“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推动集体资金应收尽收。目前,已推动整改未入村账资金5600余万元,问责村组干部26人,移送司法1人。(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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