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围绕“3+1”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资阳区在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中,紧紧围绕“三个注重”和“一个坚决”,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惩防体系初具雏形。
一、注重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资阳区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构建预防腐败工作格局。出台《资阳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要点》,整合区内相关部门预防腐败的力量和资源,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初步形成“综合预防、重点预防、专业预防、科技促防”四位一体的预防腐败工作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完善廉情预警机制。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分别实施三级预警。制度实施以来,共有35家单位被廉情预警,责令5家一级预警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近20余位领导干部予以预警扣分,还对一名被两级预警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探索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出台《资阳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在区建设局、国土局两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二、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在党内监督方面,进一步深化区纪委委员询问与质询工作。两年来开展39件次询问与质询,先后有14名区纪委委员对相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等问题提出询问,涉及相关单位28家,收回违规费用数百万元。同时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在继续做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新任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至今共有52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家庭财产申报。对其中10名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分别谈话核实,对个别申报不完整、不详细及漏报情况提出了批评,要求其重新填报。在党外监督方面,探索实施党外代表人士廉情问询制度。2009年10月,第一次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廉情问询会,31名党外代表人士对区教育局、建设局主要领导面对面进行廉情问询,并对问询情况当场予以测评。会后,两家单位还对党外代表人士不满意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在行政监察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出台《资阳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重点对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强化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办法实施以来,共对13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
三、注重治本堵源工作。突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深化重大项目保廉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纪检监察进工程”活动,改革招投标方式,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试行“评审入围、摇号中标、标后监管、诚信配套”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并取得初步成效。二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资阳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实施意见》,从构建廉政责任、教育防范、民主管理、廉洁自律、警示惩处、考核评价六大体系的高度,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实施村干部双向述职述廉制度和村(社区)主要干部问责办法,促使村(社区)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禁止村干部在本村承包工程项目行为,并制定实施基层信访联办制度,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决惩处腐败行为。在突出“三个注重”的同时,对腐败行为予以坚决惩处。200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51件,结案43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6人,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认真剖析案发原因、特点,查找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监督漏洞,及时总结教训,切实发挥以案促防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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