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靶向整治“小鬼难缠”问题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巡查队员收受服务对象香烟的问题确实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作为队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严格管好自己和队员,在此我作出深刻检讨,并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近日,长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当事人如是忏悔道。
今年4月,长沙县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时,监督专班收到相关企业反映,在项目建设渣土运输过程中,有属地管理的临聘人员以检查车辆运输证等名义收受香烟的情况,行径十分恶劣,损害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引起企业项目的不满。
长沙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监督专班随即成立联合核查组,对反映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处理。据悉,工作监督专班通过走访群众、调阅资料等,发现湘龙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巡查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集体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最终3人被政务立案,11人被清退,3人被追责问责。
“案件暴露出个别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宽松软,合同一签了之,人员疏于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损害了基层党委政府形象,破坏了营商环境。”长沙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我们着力发现营商环境难点堵点,切实加大向企业或群众“索拿卡要”等行为的直查快办力度,严厉查处作威作福的基层‘小鬼’,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编外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长沙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持续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研究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全面推进编外聘用人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长沙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编外人员管理和使用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公布一批整治成果,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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