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集体会商为案件查办准确“把脉”

“目前,还需要对被留置对象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日常工作表现、控股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材料进行调取,为综合考虑‘三个效果’提供证据支撑。”今年上半年,在一场办案工作专题会商会议上,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代表案件承办部门围绕审查调查实际情况阐述证据补充理由。
“针对此种情况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久办未结、久拖未决问题该怎样打通梗阻?”参加会议的芙蓉区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承办部门、各片区分协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线索管理员等围绕在办案件进行集体会商。
“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要统筹考虑被审查人违纪行为的时间节点,违纪事实和性质,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否具备进一步取证的必要性。”有关部门确认了对这条取证建议的处理方式。
随后,第一、二、三片区分协管领导依次对超期未结案件线索办理情况、临期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巡视巡察案件线索办理情况以及其他在办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对本月在办案件逐一过筛,并提请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条规运用及量纪平衡等进行商议。此外,分管负责人同各承办人员以“对账”方式,督促线索办理进度,增强线索快查快结的紧迫性,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质效。
据悉,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今年年初,芙蓉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办案工作专题会议议事制度》,于每月第一周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参会人员对承办部门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既解决案件久办未结、久拖不决问题,又在疑难问题定性、重要事项请示、案件调查取证、以案促改促治等方面形成共识,帮助案件承办人找准攻坚方向、厘清办案思路、规范办案程序。
“办案工作专题会议议事制度出台前,曾实施个案会商,主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开展,确定案件查办工作方向,增强工作预判性。”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议事制度将既往的工作经验上升为制度,集体会商研判的步骤和固定参会人员得到明确,更加注重工作实操的程序化,案件查办工作有了更加细化清晰的抓手。”(芙蓉区纪委监委 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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