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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通报四起2014年度典型作风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2014年,芷江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查办了一大批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四起典型作风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城管局渣土办主任李复全违纪违规案。2014年1月22日,县城管局渣土办主任李复全乔迁新居绿海家园9栋1单元301房。1月26日,李复全在其老家芷江镇七里桥村17组违规操办乔迁酒宴,收受除亲戚(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亲属、近姻亲)以外人员礼金共11550元,违反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复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规收受礼金11550元予以收缴,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二、县档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蒲禹铭违规违纪案。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县档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蒲禹铭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电脑上玩黄金岛“二百四”游戏,被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督察组现场抓拍。县纪委已对蒲禹铭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的问题立案调查。

    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龙津风雨桥管理所执法组工作人员宋继腾违规违纪案。2014年4月30日,县桥管所工作人员宋继腾、杨毅、杨长征在县城和平广场执勤,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宋勇华驾驶牌照为湘NOH286的女式银白色摩托车穿越和平广场(机动车禁行区)时被杨长征和杨毅拦停。在此过程中,宋继腾违反执法程序没有出示执法证件,后又接受宋勇华买的芙蓉王(黄壳)香烟并对宋勇华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其摩托车予以放行。经2014年5月7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继腾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四、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宋勇华违规违纪案。2014年4月30日,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宋勇华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驾驶牌照为湘NOH286的女式银白色摩托车穿越和平广场(机动车禁行区)时被执法人员杨长征和杨毅拦停,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且不配合执法,为了逃避处罚给执法人员送烟的行为已构成违纪,经2014年5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勇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芷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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