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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县通报4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耒阳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4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这四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分别是:

    1.耒阳市国土资源局灶市分局李少军贪污耕地开垦费和罚没款案。经查,耒阳市国土资源局灶市分局耕保股股长李少军在2009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耒阳市长坪乡国土所所长期间,向该乡403户建房村民收取耕地开垦费和罚没款312840元。除李在2010年1月开票上缴3780元,2013年11月开票上缴6400元,另因公开支73872元外,剩余228788元全部用于私人开支。李少军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耒阳市遥田镇五七村村干部刘乃平索贿案。2012年8月25日,在耒阳市工商联、招商局举办的捐资助学活动中,耒阳市遥田镇五七村4名贫困学生收到了5000元/人的捐资助学款。事后,该村党支部委员刘乃平以感谢镇、村干部需请客送礼为由,向四名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家庭索要蓝色硬盒芙蓉王香烟四条及现金2000元。请客送礼未果后,刘将香烟和现金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乃平开除党籍处分。

    3.耒阳市小水镇东洲小学违规订购校服案。2013年11月4日,耒阳市小水镇东洲小学校长谭志勇违反规定要求该校学生购买校服,并向42名学生收取校服费3360元。谭的行为已严重违纪,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谭志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耒阳市小水镇中心校行政领导会议决定免去其东洲小学校长职务。

    4.耒阳市长坪乡谭南村违规办理低保案。2008年以来,耒阳市长坪乡潭南村原村支部书记黄国华,原村主任王集荣、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爱民为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10户对象申办了低保。此外,黄国华等三人还通过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添加低保对象名单的方式骗取农村低保金。耒阳市民政局、长坪乡在潭南村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没有认真进行复核,也未及时对低保死亡对象进行审查、核减,存在审批不严,审查程序不到位等问题。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国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集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爱民撤销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并责成耒阳市长坪乡政府依法按程序罢免王集荣的村委会主任、王爱民的村委会委员职务。同时,给予耒阳市长坪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何凤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耒阳市长坪乡民政助理郑德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耒阳市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刘青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耒阳市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农村低保股股长李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纠正本单位、本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耒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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