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通报7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件

近日,汉寿县纪委将今年以来查处的7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集中通报,这7起违反作风建设案件分别是:
1.汉寿县百禄桥镇镇长袁永泉违规赈酒案。2013年12月6日,百禄桥镇镇长袁永泉操办母亲丧事,违规收取了亲戚以外的同事、朋友礼金15000元,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袁永泉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15000元。
2.汉寿县株木山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陈志平违规赈酒案。2014年1月25日,株木山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陈志平因添孙女在豹子土菜馆赈“十朝酒”,共办酒席6桌,收受同事及战友礼金57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志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株木山乡党委免除陈志平站长职务,责令陈志平退还同事及战友礼金。
3.汉寿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干部帅豹接受吃请案。2014年3月,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干部帅豹,在办理山东潍柴动力(潍坊)油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时,接受当事人请吃和接收当事人送的礼品(四条软盒极品芙蓉王烟)。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帅豹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分管副局长周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局长胡荣山进行诫勉谈话。
4.汉寿县工信局副局长邹远道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案。2013年6月8日上午10点18分,县工信局副局长邹远道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上网玩象棋游戏被督查组发现。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的处分。
5.汉寿县工商局干部周亚明上班时间打牌案。2013年5月15日下午4点17分,县工商局干部周亚明上班时间在汉南路城中缘茶楼和个体经营户老板刘建革、刘新中、刘秋生打牌,被县作风办暗访督查组发现。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亚明党内警告处分。
6.汉寿县三和乡副乡长高立华、龙潭村支部书记刘建全工作失职案。2010年11月,三和乡副乡长高立华、龙潭村支部书记刘建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审核农村低保申请对象符爱娥时未按相关规程,2013年4月年审排查发现符爱娥家庭条件改善不属于保障对象后未将其清退出保障范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三和乡副乡长高立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龙潭村支部书记刘建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县民政局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符爱娥低保资格,对违规多领的农村低保资金1320元进行清退。
7.汉寿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正春工作失职案。2014年1月8日16时,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因截留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资金5158984元,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曝光。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正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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