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通报石亭子镇梅塘中学原校长肖建国违规接受人情礼金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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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反映,祁东县纪委于2014年9月2日至3日,对石亭子镇梅塘中学原校长肖建国借办理丧事之机接受教职工人情礼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3年12月29日时任梅塘中学校长肖建国的外婆去世,肖与其弟代母亲承办丧事,肖给梅塘中学派发了丧帖。该校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肖某某利用学校黑板通知了全校教职工。该校42名教职工,有7户是双职工,到肖家参加悼念的有34人,每人付出人情款200元至400元不等,全校教职工人情款合计为11300元,肖在本次丧事中摆酒席两餐共计30余桌。肖为其外婆办理丧事,收受同事礼金,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2013年11月1日颁布并执行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第一条“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和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肖建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梅塘中学教职工的人情款,2014年9月10日前将清退花名册呈报祁东县纪委。(祁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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