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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通报七个方面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9月11日,中方县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七个方面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一、违反工作纪律问题。①2014年8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暗访组发现,县残联工作人员杨慧芳、李华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玩系统自带的蜘蛛纸牌游戏。8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慧芳、李华立案调查。②2014年8月25日上午8:45分,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暗访组发现,县政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杨岭松上班时间吃早餐,且该同志在今年1—7月屡次违反工作纪律。8月29日,经县发改局研究,决定对杨岭松立案调查。③2014年8月25日上午8:50分,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暗访组发现,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吃早餐。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报批评。

    二、乡镇干部“走读”问题。8月24日,由县纪委牵头,组成四个督查小组对部分乡镇赶集日干部“走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发现:石宝乡,应签到干部职工31人,实到5人(班子成员1人);活水乡,应签到干部职工34人,请假8人,实到14人(班子成员2人);铜湾镇,应签到干部职工51人,请假9人,实到22人(班子成员3人)。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石宝乡、活水乡、铜湾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三、违反会议纪律问题。8月20日上午10点,召开全市  “平安怀化”建设推进视频会议,石宝乡、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县物价局等四个单位缺会。会后,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参会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石宝乡、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县物价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四、花桥镇干部职工参与打牌赌博问题。2014年8月4日,花桥镇林业站站长蒲士旭和梅树冲村党支部书记黄烈刚下村组调解纠纷,下午4点左右到花桥镇惠友饭店吃晚饭时,碰到做煤炭生意的黄武,黄武跟蒲士旭讲他和几个煤老板在楼上开了间房,邀请蒲士旭和黄烈刚上去玩。晚饭后,黄武提出打牌,蒲士旭和黄烈刚都表示同意,于是黄武就给花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彭云打电话,随后蒲士旭、黄武、彭云、黄烈刚四人在惠友饭店301房以打字牌(跑胡子)的方式进行赌博。8月4日晚上9时许,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当场抓获聚赌人员蒲士旭、黄武、彭云、黄烈刚,并传唤至花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四人均承认以打跑胡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的违法事实。8月5日,县公安局对蒲士旭、黄武、彭云、黄烈刚四人分别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8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彭云、黄烈刚立案调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蒲士旭立案调查。

    五、中方电力公司泸阳供电所违规供电问题。一是未按规定为非法企业审批用电开户。 2014年3月,泸阳镇和坪村印虎坡拉丝厂李洪仁借用本村李勇的营业执照,未办理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向泸阳供电所申请用电。该所于4月17日用白条收取李洪仁5593元开户费。5月29日,泸阳供电所仅按照泸阳镇和坪村村委会提供委托用电开户证明,违规为李洪仁办理了相关用电开户手续,签订了用电合同,正式给拉丝厂从该所黄泥岗农排变压器中拉出380伏电压供拉丝厂使用。二是供电监管不严问题。李洪仁于2014年3月到泸阳镇供电所办理用电手续,供电所随即安排了供电设施,但计量装置直至5月29日才安装,致使前期基建用电无记录。该拉丝厂从2014年3月开工到7月30日共用电12度。该厂用电属于商业用电,但泸阳供电所给该厂连接安装了农排给水装置变压器,农排用电物价核定每度仅0.906元。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责成中方电力公司对泸阳供电所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六、县地方海事处工作失职问题。8月24日,怀化电视台对铜湾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暗访调查,发现铜湾电站上、下游码头存在客船严重超载等重大安全隐患,县地方海事处监管不力。8月29日怀化电视台综合新闻频道《问政怀化》栏目对此问题进行了曝光。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地方海事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县交通局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七、村级财务管理违纪问题。①下坪乡水田村挪用资金问题。下坪乡水田村拥有村集体生态公益林8181亩。2012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时,水田村党支部书记蒲万湘与村主任廖方岩、文书廖茂前、妇女主任杨贤玉商量后,找了38户村民账户上报给下坪乡林业站。2013年7月3日,县财政将2012年及2013年度部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39077元,拨付到了38户村民账户上。补偿金到账后,蒲万湘、廖方岩、廖茂前、杨贤玉四人将其中90000元分次取出,存入杨贤玉的个人账户上,另外49077元则由蒲万湘分次取出后,放在账外使用。2013年7月至10月,杨贤玉先后用2012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偿还村级工程债务32000元,蒲万湘用账外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偿还工程款41000元。2014年7月7日,蒲万湘、廖方岩、廖茂前、杨贤玉四人将用于还债的7.1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退回村里。9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蒲万湘立案调查。②新建镇黑禾田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2年,黑禾田村原村支部书记蒲玉开与村主任杨从吉、村报账员杨其珍,分三次以虚假工程的名义报销争取项目资金开支6.3万元。2014年6月11日,经新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蒲玉开立案调查。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中方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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