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两节”期间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9月15日,郴州市纪委下发通知,对在“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守省纪委规定的“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和各自职能特点,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行为。财政、审计部门要结合财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工商、国税、地税、商务等部门要在节日前后到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和超市、卖场,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购物卡等情况;公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看是否存在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等情况;各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节日期间出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比对分析,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针对重点场所检查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要加强“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组织专门力量,围绕“十个严禁”开展明察暗访,对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市县有关职能部门纠“四风”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35-2871678;邮箱:czszfb07@163.com。(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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