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衡阳:紧盯“节日病” 向“四风”问题挥铁拳头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衡阳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和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为党员干部拉起“警戒线”,向“四风”问题挥动铁拳头。

    种好“责任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拉起“警戒线”。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挥动“铁拳头”。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全市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畅通监督渠道,再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同时,市纪委积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在衡阳日报、衡阳电视台、衡阳新闻网和衡阳反腐网公布举报电话,在衡阳反腐网开通举报平台,及时做好举报受理工作。(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