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紧盯“两节”节点 自身清、家属清、单位清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常宁市纪委紧盯假日节点,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确保全市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佳节。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以上带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做到“自身清,家属清,单位清”。
严明节日纪律红线。常宁市纪委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重申常宁市委十项规定、“五个一律免职”相关文规定,严格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假日的行为。同时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十类行为” 严令禁止。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切实做到“高压线”不触“电”。
强化执纪问责力度。节日期间,市纪委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牵头组织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节礼等行为,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酒店KTV、乡村农家乐、高速路口、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常宁市纪委 汤斌)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