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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通报10起村级财务管理典型违纪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洪江市纪委对10起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坐收坐支、滥发补贴、白条入账、违规报销等典型违纪问题进行了曝光。

    1、江市镇岳溪村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问题。江市镇岳溪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票据支出审核监督流于形式,2014年村级财务存在坐收坐支、白条入账、虚列开支及大额支出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等问题,其中本年度245.2万元现金收入不入村集体账,交由村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朱红兵私人保管并坐收坐支;白条报账5499元,朱红兵个人侵占1320元。朱红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市镇经管员黄大宏受到警告处分,岳溪村村委会主任黄辉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2、铁山乡凉竹湾村收入不入账问题。2007年2月至3月,凉竹湾村村集体共收入64994.5元,该笔资金未入村集体账并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2015年1月7日党建检查发现该问题并予以纠正。铁山乡凉竹湾村党支部书记杨红球、村委会主任蒋明求受到警告处分。

    3、黔城镇芙蓉社区违规发放激励工资问题。2015年4月,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黔城镇芙蓉社区按5000元/人的标准,违规发放6名社区干部2014年度激励工资共计3万元,黔城镇经管站站长向荣在该笔资金发放表上签署了“经核可以发放”的意见。芙蓉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黄金芳及黔城镇经管站站长向荣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3万元激励工资予以退回社区集体。

    4、沅河镇沅河村违规发放村干部激励工资问题。2015年3月,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沅河镇沅河村按村干部6500元/人、理财小组成员1000元/人的标准,违规发放5名村干部及2名理财小组成员激励工资共计34500元。沅河镇沅河村党支部书记张仁球、村主任冯堂义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34500元激励工资予以退回村集体。时任沅河镇财政所所长蒋臻对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其免职处理。

    5、沙湾乡溪口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电话补助和差旅补助问题。2015年3月,在无政策依据情况下,沙湾乡溪口村违规发放2014年度村干部误工补助、电话补助和差旅补助共计31585元。溪口村党支部书记胡松云、村委会主任胡希贵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时任沙湾乡财政所所长黄哲祥及会计蒲彦名对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黄哲祥被给予免职处理,蒲彦名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6、沙湾乡石修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电话补助和差旅补助问题。2015年3月,沙湾乡石修村以管理费名义,违规发放2014年度村干部误工补助、电话补助和差旅补助共计30218元。石修村党支部书记曾爱平、村委会主任曾庆和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7、茅渡乡颜容村白条报账问题。2014年8月至10月,茅渡乡颜容村实施了村部及村幸福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共支出57500元,该笔款项在未开具正式发票的情况下以白条收据违规入账。颜容村村委会主任夏占良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8、大崇乡民主村违规列支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大崇乡民主村实施村部新建工程共支出40余万元,其中向私人借款20余万元,工程结算时部分款项未用正式发票入账,而是用该借据直接入账列支。民主村村委会主任蒋春红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9、黔城镇东山村报账发票不符问题。2014年8月至11月,黔城镇东山村实施邓家院子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该项目共支出589823元,其中不符合支出名目、违规用柴油及水泥发票报账189823元。东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明辉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10、沙湾乡独田村违规报销香烟问题。2014年底,沙湾乡独田村召开年终会议,违规购买香烟、瓜子等物品并在会议期间分发,并用香烟发票将该笔款项共计724元入账报销。独田村党支部书记向继永、村委会主任向顺福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洪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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