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通报7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17 10: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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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常宁市纪委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7名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1、2015年10月,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股副股长李国良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销售白酒。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国良警告处分,免去其标准股副股长职务。
2、2016年3月22日下午上班期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灯股工作人员阳红林在办公室用手机看视频。经研究决定,给予阳红林警告处分。
3、2016年3月22日下午上班期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李春花缺岗外出办私事。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春花警告处分。
4、2016年3月22日下午上班期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易晓超在政务中心窗口用办公电脑看电影。经研究决定,给予易晓超党内警告处分。
5、2016年3月22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泉峰国土所工作人员罗胜国上班时间不在岗。经研究决定,给予罗胜国党内警告处分。
6、2016年3月22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泉峰国土所工作人员盛仁松上班时间不在岗。经研究决定,给予盛仁松警告处分。
7、2016年3月30日下午上班期间,市房产局保障办工作人员詹孝建在办公室用办公电脑看视频。经研究决定,给予詹孝建党内警告处分。(常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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