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长沙县对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黄花镇派出所社区民警粟建军、黄花镇合兴村村委委员曹学武、黄花镇合兴村庙坡组原组长曹正伟对抗组织审查和收受他人财物案。2012年3月,黄花镇合兴村村民王某某等人,为在即将进行的征地拆迁中获取利益最大化,请托上述三人帮忙调整各自家庭成员户口结构,并通过曹正伟、曹学武经手向粟建军转送财物,且曹学武从中收受财物。2016年3月,县纪委启动对该案的调查,粟建军、曹学武、曹正伟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粟建军、曹学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请托人财物。粟建军、曹学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曹正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背镇五美社区原支部书记卢建国、原支部副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卢国忠侵占集体财物案。2009年1月,卢建国在担任五美社区支部书记、卢国忠在担任支部副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在处置集体资产过程中,隐瞒事实,侵占集体财物,并涉嫌犯罪。卢建国、卢国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金井镇观佳村先锋组原组长王旭升套取集体资金案。2014年,王旭升在担任该村先锋组组长期间,在白石洞水库建设征收过程中,套取补偿资金并涉嫌犯罪。目前,王旭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路口镇麻林村村委委员梁新荣索要危房改造户财物案。2014年5月,梁新荣在担任麻林村村委委员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向危改户索要危改资金。梁新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福临镇古华山村邓家湾组原组长彭树明侵占种粮补贴资金案。2014年,彭树明在担任邓家湾组组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纳入组集体收入的种粮补贴资金据为己有。彭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沙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