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株洲县通报1起公车私用违纪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11 08: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株洲县纪委通报了1起公车私用违纪典型案件。

    2015年10月18日(周日)上午9点多,株洲县市场服务中心驾驶员胡枞湘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湘B56413)从渌口家中出发到株洲市芦淞区南大门其老婆皮具店,下午五点驾驶该台公车与妻子一同从南大门返回渌口家中,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胡枞湘违反《湖南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九项规定》和株洲县委“三严禁三不准”的有关规定,公车私用,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上缴县市场服务中心公车使用费用;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陈卫年因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单位车辆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公车管理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株洲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