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11 15: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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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怀化市洪江区纪工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洪江区横岩乡委员会委员、书记,洪江嵩云竹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宋先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宋先平在担任中共洪江区横岩乡委员会委员、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161987.00元;违反工作纪律,单位财务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虚假发票套取工程项目款,骗取财政资金481800.00元。2016年5月,给予宋先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中共洪江区横岩乡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工资职级和津补贴待遇。
2、原中共洪江区横岩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欧虹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欧虹剑在担任中共洪江区横岩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161987.00元;违反廉洁纪律,欧虹剑贪污公款3196.00元;违反工作纪律,单位财务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虚假发票套取工程项目款,骗取财政资金481800.00元。2016年5月,给予欧虹剑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工资职级和津补贴待遇。(洪江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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