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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盯紧重要节点纠“四风” 问责14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17 17: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5年以来,永顺县纪委监察局在认真组织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的同时,把专项整治和平时查纠结合起来,打造升级版“四风”查纠模式,盯紧重要节点,抓常抓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对象升级。在查纠主体方面,采取每月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带队并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各职能部门开展“四风”问题明察和暗访。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公车管理使用检查,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干部参赌涉毒及娱乐场所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人情宴请、节日庆典、公款消费等违规行为和工作作风及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等检查。要求各检查组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时段必须组织明察暗访,同时,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所涉及内容的平时明察暗访不少于50次。在查纠客体方面,即查纠党员干部的“四风”行为,又查纠行政监察对象和基层村干部的“四风”问题,做到查纠全覆盖。
内容升级。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执行政策中优亲厚友,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干部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特权思想严重,不依法办事,滥用权力,以权压法等行为。
    方式升级。把开展点题解剖式明察与随机抽取式暗访相结合,采取日常检查与重要节点检查,明察与暗访,普查与抽查,自查与交叉检查,组织检查与受理举报查处等方式查纠“四风”问题,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初由县纪委对上月的督查情况予以全县通报,对违纪人员及单位相关责任人点名到姓在全县通报并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由10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人员库,每月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相应监督人员随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扩大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
    截至目前,永顺县共开展查纠“四风”专项检查2次,节假日重点明察暗访5次,平时明察暗访47次,检查宾馆、休闲场所、景区等89个次,发督查通报期4期,查处“四风”问题4个,党政纪处分8人。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负责人问责14人,有效的遏制了 “四风”问题的反弹。(永顺县纪委 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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