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蓝山县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18 12: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蓝山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1.毛俊镇栗树脚村原支书陈昌明侵占集体公益林款和危房改造资金案。陈昌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2012年-2015年公益林补助款和村五保老人危房改造剩余资金共计37809元。陈昌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楠市镇均德村原支书黄生付冒领他人农村养老保险金案。2012年-2015年期间,黄生付利用保管5名村民养老保险卡之便,取出9150元用于个人开支。黄生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浆洞乡小洞村原支书谭加亮侵占公益林补助款案。谭加亮利用职务便利,在2007年-2013年期间,侵占村集体公益林补贴和重复报销公益林保险开支5195元;2011年非法占有他人造林补贴42800元。谭加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所城镇岩口村原支书成章陶侵占惠民资金案。成章陶非法占有村集体2008年公益林款和修建村五保之家项目资金5676元。同时,对岩口村2014年-2015年期间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产生的23528元村级招待费负主要领导责任。成章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土市镇土市村原支书张四生侵占迁坟补偿款和退耕还林补助款案。张四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2009年迁坟补偿款5200元,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3200元,违规报账2908元。张四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祠堂圩镇宅头村支书曾田喜、村主任曾社元截留退耕还林资金案。2011年5月-2016年3月期间,曾田喜、曾社元截留上级拨给本村2011年和2012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200元;违反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和相关规定,先后两次承包本村环村公路和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曾田喜、曾社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民政局副局长黄绍武违规办理低保谋利案。2001年7月至2015年底,黄绍武利用其任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之便,为配偶及子女三人违规办理城镇低保。县纪委对黄绍武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蓝山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