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查纠“四风”11起19人

今年来,醴陵市已查处违反“四风”问题11起19人,以“零容忍”态度为党员干部划定“红线”、标明“雷区”,推动形成全市上下讲规矩、守纪律的新常态。
宣传引导 重要节点发通知给提醒
坚持把纪律规矩立在明处,把“红灯”亮在前头,紧扣关键环节发通知、出禁令,扯袖子、打招呼,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
在“清明节”、“五一”重要节点,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市级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违规接待、大操大办酒席等,要求加强单位干部的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醴陵市纪委要求17个派驻纪检组对所管辖或联系单位的作风进行节前廉政提醒,打招呼、作强调,落实监督责任。
编印宣传手册,将“纠‘四风’治陋习”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汇编成册,发放至各单位。同时,利用醴陵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目前,有10余篇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信息报道、典型案例通报在新华网、三湘风纪网、株洲廉政网、株洲日报等媒体登载报道,营造了良好氛围。
动真碰硬 从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问题、露头就打,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自2月份以来,由醴陵市纪委牵头,两办督查室、财政、审计等主责部门联合发力,对全市乡镇和市直单位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值班备勤、公车管理及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15次,发出作风通报2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市通报,对不如实报告公车使用情况的8家单位和公车私用的6个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全市通报(其中4人被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延长入党预备期)。及时叫停了卫生系统一干部违规操办婚宴事宜,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调查核实了1起群众匿名举报村干部违规操办婚宴信访件。
常态长效 分解责任抓落实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构建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量化分解,下发了《醴陵市委常委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并将“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征拆安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了《醴陵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目前,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村账镇代理”,清理村级财务,规范财务管理,共清理并取消会计、出纳账户720个。
不断探索纠‘四风’、治陋习”新方法新机制,如住建系统推行“六个严禁”和“六个一律处理”规定,对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以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下发禁令,强力正风肃纪。(醴陵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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