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衡阳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6-03 09:0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石鼓区政法委原主任科员朱宾信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问题。朱宾信任石鼓区司法局局长期间,假借参加司法部培训之名带着妻子、儿媳和孙女到北京旅游,并报销旅游费用13236元。朱宾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科级重新确定职级待遇,并被追缴违规报销费用。

    南岳区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涛与宗教股股长兼出纳旷恒君等人私分国有资产问题。在筹备2014年南岳“新年幸运香火”活动中,赵涛安排旷恒君多开发票套取资金54600元,并以发放目标管理奖金、劳保福利等名义将该笔款项全部私分给单位全体职工,其中赵涛分得4600元,旷恒君分得3400元。赵涛、旷恒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全部套取资金。

    祁东县公安局河州派出所原所长李祥、原教导员彭俊雄、副所长李恒和民警唐智法不按规定和程序办案,违规收取罚款,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李祥、彭俊雄、李恒和唐智法在办理彭丹、刘武国和彭勋两起吸毒案件过程中,不按规定和程序办案,擅自处理案件,违规收取违法嫌疑人罚款27000元用于所里办案开支。李祥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彭俊雄、李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唐智法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耒阳市农业局原种场场长郑宏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郑宏周在任耒阳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原种场场长期间,从其兼任法人代表的耒阳市原种场(耒阳市农业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违规领取各项工作津贴补贴共计91141.80元。郑宏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全部违规领取的补贴。(衡阳市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