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醴陵市纪委再次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支村两委多名干部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案。2011年为偿还村级债务,冒用其他道路建设名义,虚报“一事一议”项目,获批上级下拨资金,用于村级开支。2013年,老湾村支两委在荷塘组道路硬化过程中,虚增工程量,用于村级开支,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律法规。2016年5月,村支部书记唐星光、村会计廖友良和村支委唐运其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星光被免职处理。
2、醴陵市原神福港镇长沙岭居委会村支部书记丁建刚挪用专项资金案。在2009年至2013年间,丁建刚作为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防护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2万余元,将资金归居委会使用。2015年7月,丁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
3、原板杉乡政府财政所出纳钟伏秋侵占集体资金案。2012年1月,钟伏秋利用担任板杉乡政府财政所出纳时,在板杉乡政府发放2011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工资的过程中,采取重复列支的手段,侵吞公款,用于个人开支。在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钟伏秋退赔了全部违纪所得。2015年6月,钟伏秋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4、醴陵市原板杉中心卫生院报账员毛赣湘贪污公款案。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毛赣湘利用担任板杉中心卫生院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3万多元。2015年9月,毛赣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醴陵市原清水江乡卫生院报账员漆杏林骗取新农合门诊补偿款案。2012年至2013年间,漆杏林担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干时,采取伪造门诊补偿资料的手段,骗取新农合门诊补偿款3999.1元用于个人开支。组织调查期间,漆杏林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并退赔全部违纪所得,2015年9月,漆杏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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