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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将严查节日“四风”问题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08 08: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端午节临近,为防“四风”问题反弹,衡山县抓住“明、早、细、严”下功夫,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明要求”。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强化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反对“四风”问题 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好重要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狠抓当前,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等行 为,以实际行动祛歪风、树正风。
    “早宣传”。通过衡山电视台、手机报、县纪委微信官方平台等媒体,向全县2000余名党员干部群发廉政警示教育信息,提示大家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洁关”,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细督查”。由县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税务、交警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针对目前许多“四风”问题由“地上”转向“地下”的情况,督查察组因地制宜,研究工作方案,扒下“四风”的隐身衣。此次行动重点对各单位在公务接待、领导干 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是否存在在节日前后 到宾馆、酒店、茶楼、土特产店和超市、商场等场所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粽子、烟酒节礼,公款购买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是否存在违反公车使 用管理规定情况。
    “严追责”。该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规定,认真抓好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在节日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管 领导不能履职尽责,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衡山县纪委宣传部 李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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