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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狠纠“四风” 党政纪处分26人问责14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6-13 11: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桃江县桃花江镇查违控违拆违办主任刘叔平为儿子举办婚宴,设宴31桌,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53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桃江县近期通报的一起查处的有关“纠‘四风’、治陋习”问题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桃江对“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早谋划、早安排、早整治等方式,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桃江县针对“四风”问题,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问责处理14人。
    3月,桃江县出台下发《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10个重点问题的通知》,将“四风”问题整治纳入10个重点问题之一,进行重点考核。抽取5个有代表性的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5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滥发奖金补助、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问责处理10人。
    4月,召开全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下发《桃江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月,由县纪委牵头,从财政、审计、经管、教育、卫计等部门抽调120名专业人员,组成30个联合监督检查组,对15个乡镇和73个县直单位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包括奖金补助发放、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办公用房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前,正在对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公款吃喝等方面的5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专项整治中,桃江县还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部门单位,由县纪委牵头,部署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公车办等相关责任单位,对违反“四风”问题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5次,查找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用车、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线索9条,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桃江县纪委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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