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1-5月查处“四风”问题42人

2016年1-5月份,望城区作风建设问责105人,党政纪处分58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42人。
科学组织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健全制度建设。结合实际,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坚决制止大吃大喝、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规范办公用房,不断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望城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出台,硬性规定了村级财务“零白条”、“零接待”,从源头上扭转了村级财务不规范局面。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红网望城站、巡演、“廉洁望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重点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党纪党规,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向全区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提醒信息,以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文艺演出的形式扩大中央八项规定的知晓率,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反“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四风”专项整治
畅通信访渠道,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廉洁望城”四风举报一键通、随手拍等举报通道,方便群众反映身边“四风”问题,便于隐形变异“四风”线索收集。
开展党风巡察,加大“四风”查处力度。从4月19日起,成立4个区委巡察组,由区纪委班子成员牵头,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分片区负责,整合派出(驻)纪检组织力量,共计44名成员,对铜官街道石渚湖村、乌山街道高冲村、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高塘岭街道胜利村等四个村(社区)的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巡察。目前,走访谈话759人,收集问题274个,其中,“四风”问题线索40条。
实施“责纪同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制定“责纪同查”操作办法,明确“四风”等问题追责情形和程序,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今年来,对5名党员干部和2个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注重效果运用,防止隐形“四风”反弹回潮
坚持对症下药,织密监督网络。建立健全片区交叉检查、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打造成查纠“四风”问题第一道防线。定期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单位开展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新线索、新动向。进一步完善廉政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机制,灵活运用约谈函询、警示诫勉等措施,不断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思想政治防线。
坚持通报曝光,提升审查效果。对查处的“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仅在党内进行通报,还第一时间在网上点名道姓曝光。每月通过省纪委纪检监察党风政风系统直报,向上级纪委报告详细案情,杜绝人情案、关系案,让“四风”问题曝光一起,整改一起,教育一片,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各单位看好“钱袋子”、把好“车轮子”,管好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共通报5期30人。(望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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