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通报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05 08: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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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沅陵县纪委监察局对四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清浪乡善溪村支部书记王铁刚违规操办升学宴案。2015年8月26日,王铁刚在善溪村家里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升学酒宴,收受非亲属礼金2900元。经清浪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铁刚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收受的2900元全额上缴国库。
2、县房产局总支委员、县房地产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县天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孙永荣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案。2016年3月28日,孙永荣明知当天晚上要召开安全例会,仍无视规定,晚餐时喝酒,并在主持会议时,酗酒闹事,无故殴打天宁工业品市场管理所职工覃某。经2016年4月26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县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永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凉水井镇江家溪村支部书记江久飞违反群众纪律案。江久飞在任凉水井镇江家溪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多次酒后辱骂他人,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引起群众到凉水井镇政府及省委巡视组上访。经2016年1月21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久飞党内警告处分。
4、县燃气办工作人员曾杰容留他人吸毒案。曾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经2016年3月16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杰开除公职处分。(沅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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