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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19 16: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怀化市纪委通报了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问题。

    怀化市征收安置办征收二科副科长肖磊、鹤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岳岱工作时间打牌的问题。2016年6月8日16点,肖磊、岳岱等人在河西某茶楼打字牌“红拐弯”。经鹤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鹤城区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岳岱记过处分。

    沅陵县房产局总支委员、县房地产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县天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孙永荣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2016年3月28日,孙永荣明知当天晚上要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晚餐时仍然饮酒,并在会议召开期间,酗酒滋事,殴打天宇工业品市场管理所职工覃某。经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决定给予孙永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永荣行政撤职处分。

    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驾驶员周闯公车私用的问题。2016年5月2日11点20分,周闯驾驶该公司公车(湘NF0072)办理私事。经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要求周闯作出书面检讨、承担本次公车私用油料费100元,并取消其当月绩效工资;对直接管理责任人滕春华(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责任人易林(机关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怀化市经开区党政办驾驶员杨春友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16年6月9日(端午节)9点,杨春友在未履行公务车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驾驶公车(湘N6601A)接值班领导巡查项目工地安全。经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要求杨春友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其扣发6月份绩效岗位工资的处理;给予司机班管理责任人彭开心扣发6月份半个月绩效岗位工资的处理;要求党政办主任唐礼军和纪检员傅春燕作出书面检讨。(怀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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