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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5 10: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衡山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江东乡成伦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总合骗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补贴款、特困户救助专项资金案。经查,周总合在任职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补贴款、特困户救助款发放工作的便利,骗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补贴款、特困户救助专项资金共36065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6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总合开除党籍处分。

    2.长江镇霞流冲村秘书袁新祥违规领取低保金案。经查,袁新祥在2014年全县低保大调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岳母纳入低保范围,领取低保金2110元。2016年7月,经长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袁新祥严重警告处分,已收缴其违纪所得

    3.东湖镇新路村原党支部书记曾国军侵占集体资金案。经查,曾国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20236.77元。2016年8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曾国军开除党籍处分,已收缴其违纪所得。(衡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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