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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通报9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9 12: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石门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9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1、皂市镇三望坡村村主任张生富违规赈酒问题。2016年6月9日至10日,张生富以建房和庆贺60岁生日为名违规赈酒,共摆酒席30桌,收受礼金103000元,其中非亲属礼金30900元。2016年7月,皂市镇纪委给予张生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本人对非亲属礼金进行清退。
    2、二都街道办牌楼社区党支部书记易继秋违规赈酒问题。2016年6月21日至22日,易继秋以添孙女为名违规赈酒,共摆酒席41桌,收受礼金78600元,其中非亲属礼金6700元。2016年7月,二都街道纪工委给予易继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本人对非亲属礼金进行清退。
    3、新关镇松林村村委委员杨玉桃违规赈酒问题。2016年7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杨玉桃以儿子升学、为父亲庆贺生日的名义违规赈酒,共摆酒席18桌,收受礼金63200元,其中非亲属礼金8200元。2016年7月,新关镇纪委给予杨玉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本人对非亲属礼金进行清退。
    4、易家渡镇丁家山村支部书记丁建平违规赈酒问题。2016年5月17日至18日,丁建平以添孙为名违规赈酒,共摆酒席21桌,收受礼金52100元,其中非亲属礼金7800元。2016年7月,易家渡镇纪委对丁建平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5、县国土资源局信访股职工唐永红吸食毒品问题。2016年3月24日,唐永红因吸食毒品,被县公安局进行强制尿检,结果呈阳性,被执行行政拘留十天,接受社区戒毒。2016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唐永红行政降级处分。
    6、石门二中教师张奕酒后驾车问题。2016年5月5日,张奕在石门县城澧水大桥路段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16年7月,县教育局给予张奕行政警告处分。
    7、皂市镇完小副校长李天泉酒后驾车问题。2016年5月16日,李天泉在石门县城澧水大桥路段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16年7月,县教育局给予李天泉行政警告处分。
    8、蒙泉镇中心卫生院盘石分院副院长贺敏酒后驾车问题。2016年5月23日,贺敏在石门县城澧阳路与澧水大桥交叉路口,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16年6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贺敏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9、县交通警察大队东城中队职工陈加波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16年5月4日,陈加波醉酒后欲到县审计局院内找其前妻,将该局门卫室玻璃打烂、门踹坏,并随后进入其前妻住处吵闹,事后陈加波因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2016年6月,县公安局给予陈加波行政警告处分。(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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