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株洲市荷塘区对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1、荷塘月色管委会原香草塘村村主任张志国冒领低保救助金问题。2012年11月,原香草塘村村主任张志国帮助村民凌炳根(智障)申请低保救助后,未将低保存折交给凌炳根。2014年村委换届,张志国落选,但其仍未将凌炳根低保存折交给凌或移交给新任村委。此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张志国先后三次从该存折上支取低保救助金5800元用于个人开支。张志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冒领的5800元低保救助款已追回。
2、桂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及戴家岭村汤桂文等5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12月,戴家岭村原支委委员张意明(另案处理),在明知木鱼塘A地块当月拆迁工作补助已发放的情况下,要原报账员余轶以发放拆迁工作补助的名义,在东环北路项目中报领资金5.5万元。此后,张意明将该资金分给余轶、汤桂文(原村支部副书记)、桂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所长郭谚、工作人员刘会娇、陈素华等人各7000元。案发前,相关人员主动上交了违纪资金。汤桂文、余轶、郭谚、刘会娇、陈素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建管办原主任张玉升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4-2015年期间,区建管办原主任张玉升擅自将废弃烟囱拆除专项经费和禁养区养殖场拆除补助专项资金49万余挪作他用,拨付给部分村、社区、办事处、房屋遗留办、国投建宁公司等单位,用作日常工作经费和公共自行车系统改造。张玉升主动向省委巡视组交代了上述问题,相关资金已追回。张玉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4、原仙庾镇治违中队片区组长唐雷、队员邹凤鸣索要“了难”费问题。2015年1月,原仙庾镇治违中队片区组长唐雷(群众)和队员邹凤鸣(群众)在巡逻时,发现原道岭村村民汤某家在违规搭建棚子,两人在当即制止后表示可以“了难”,并索要了3400元“了难费”。此后,区治违大队发现汤某违规搭建并上报至区建管办,唐雷见此事已无法摆平,于当年3月初退回汤某3400元。3月中旬,仙庾镇治违中队对汤某违规搭建的棚子进行了拆除。2016年7月,唐雷被辞退(邹凤鸣已于今年1月自动辞职)。
5、荷塘区第五中学初三年级组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5月,区教育局发现第五中学向初三毕业班学生收取60元/人的毕业纪念册费用,并推荐学生征订毕业会考复习资料,当即责成初三年级组取消毕业纪念册制作,全额退还收取的费用,并禁止继续向学生推荐购买复习资料。6月6日,区教育局党委决定对五中校长徐江洪诫勉谈话,责令徐江洪在全校教师会上作公开检讨,对初三年级组长徐丽萍通报批评,并取消第五中学及两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和奖金。
6、桂花派出所协警尹革文、周赞军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6年6月1日,桂花派出所协警尹革文、周赞军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候问室值班期间,收受被留置人员“和天下”香烟四包,两人各分得两包。事发后,两人已把香烟退还给当事人。桂花派出所在全所大会上对尹革文、周赞军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发两人当月绩效考核补助各300元,公安荷塘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对两人通报批评。(荷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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