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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17 18: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全市查处的7 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衡阳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原站长周孝成受贿问题。周孝成在任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湖南某有限公司王某某现金10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8月13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孝成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违规所得已上缴。周孝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衡阳县洪市镇原清江村党支部书记王子足和村会计肖国良帮助他人冒领创业培训补助、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2010年6月,王子足和肖国良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借用部分商户的营业执照,帮助他人冒领国家补助资金;挪用国家创业培训补助资金1.5万元用于村里水利建设。王子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鼓区角山乡杨岭村刘瓦屋组组长刘伦刚挪用集体资金、侵吞专项补贴问题。刘伦刚将本组2012年黄泥出让款12万元挪作他用;2012年,刘伦刚贪污退耕还林款1775元;2013年,杨岭村拨付给刘瓦屋组水利资金12955元,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刘伦刚将剩余的4955元贪污。刘伦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追缴违规所得。

    4.石鼓区角山乡旭东村杨新屋组组长王爱国等人贪污惠农资金问题。2013年,王爱国在申报惠农资金时虚报种粮面积,将30亩荒田面积统计在自己名下,违规领取各类补贴3841.22元。2014年,组会计任秋生(非党)以同样方式套取惠农资金3841.22元。王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罢免组长职务;任秋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罢免会计职务;两人违规所得7682.44元已被追缴。

    5.雁峰区岳屏镇南湖村村委会筹备委员会委员陶腊梅优亲厚友问题。陶腊梅在任妇女主任期间优亲厚友,利用职权帮助其母亲汤某利用危房改造名义,建房达800多平方米,严重超过危房改造规定的面积标准;为其母汤某谋取危房改造补助金4000元。陶腊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校长欧后保收受他人好处问题。欧后保在任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水口山高级中学校园商店承包商周某、李某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某、李某好处费33000元。欧后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被追缴违规所得。

    7.常宁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工会主席(兼会计)吴正清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等问题。吴正清在任常宁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工会主席兼会计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参与客运处班子成员账外集体私分奖金,个人实得18518元;通过虚开发票报销公交油料费10400元,重复报销公交油料费31600元;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报销油料发票贪污9000元。吴正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追缴违规所得,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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