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31 11: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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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道县纪委对近期全县查处的4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清塘镇武装部原副部长何茂国违反廉洁纪律冒领养老保险金案。经查,2009年10月至2014年8月,何茂国利用负责经办清塘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截留死亡人员、重复和错误参保人员存折共128本,分别在道县、冷水滩区、郴州市等地的农村信用社网点,多次冒领养老保险金共计199295元,并将这些钱用于个人开支。何茂国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白马渡镇原副镇长冯盛茂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案。经查,2010年1月,冯盛茂在担任道县白马渡镇副镇长期间,在为古木洞村申报办理渔民解困资金过程中,两次收受他人好处费4000元,冯盛茂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何普玉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案。经查,2014年12月,何普玉在帮助桥头镇石马山村争取河道清理项目过程中,收受该村支部书记杨某所送好处费4万元。2015年12月,县纪委在调查杨某违纪案时,何普玉将所收4万元好处费退还给了杨某。何普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寿雁镇潭福村原支部书记何清华、原村委会主任何苗和原村委会秘书何卫志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案。经查,2011年9月,寿雁镇潭福村党支部书记何清华、村委会主任何苗和村委会秘书何卫志在修建本村环村公路过程中,收取承包人3万元好处费,各分得1万元。何清华、何苗、何卫志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道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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