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宜章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五岭镇小水村委会挪用水利防洪资金,原党支部书记肖小华侵占、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五岭镇小水村委会挪用国家水利防洪资金50000元,同时以肖多文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及村委会日常开支,村党支部书记肖小华负有直接责任;2011年至2012年,肖小华在任五岭镇小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小水村危房改造户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2016年7月,肖小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玉溪镇清水村党支部书记肖树庚、村委会会计陈师元骗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玉溪镇清水村党支部书记肖树庚、村委会会计陈师元为争取清水村3、4组自来水饮水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在村民未自筹资金和劳力的情况下,根据“一事一议”项目要求开具了村民、企业虚假筹资179220元的票据,并签定工程预算价为219220元的虚假工程合同。该工程验收后,肖树庚、陈师元再将骗取上级财政拨付给清水村的“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资金92000元用于支付3、4组自来水饮水工程款。2016年8月,肖树庚、陈师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迎春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站站长黄明友乱收费问题。2016年3月,迎春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站站长黄明友在办理迎春镇欧联村8组村民李某建房审批工作中,在未制作任何处罚文书和开具相关票据的情况下,对李某建房行为处罚2000元。2016年8月,黄明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玉溪镇西门村委会原主任吴军雄等人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侵吞私分土地转让金问题。2011年,经玉溪镇西门村2组村民同意,村委会原主任吴军雄等6人以每亩48000元的价格将88.174亩土地非法卖给李小义(另案处理)的宜章鼎泰隆食品有限公司,卖地款共计4224000元。实际上,李小义以每亩60000元的价格,将5280000元支付给了吴军雄等6人,吴等人将其中4224000元发放给村民后,对剩余款项侵吞私分,其中吴军雄分得176000元。2016年1月,吴军雄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6年8月,吴军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县溶家洞国有林场原场长、支书傅志宏挪用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问题。傅志宏在任县溶家洞国有林场场长、支书期间,2009年至2014年,溶家洞国有林场挪用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3569069元用于交纳干部职工医保、社保基金及发放交通补贴等其他开支,弥补单位经费不足。2016年8月,傅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章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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