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09 10: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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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宁县将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绥宁县河口苗族乡鸡子头村支部书记杨昌贵、原村主任张秀礼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报销开支案。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杨昌贵经手、张秀礼批准违规报销争取项目资金开支37050元。2016年7月,杨昌贵、张秀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屋塘镇金屋村村主任肖友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套取项目资金案。2014年3月至6月,金屋塘镇金屋村村主任肖友良违规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出具报告,并以假合同、假验收方式,帮助金屋村桥头组村民雷文孝套取扶贫办组道建设资金2万元。2016年4月,肖友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绥宁县木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曾懿忠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案。2011年11月18日至2012年12月16日,曾懿忠先后利用担任绥宁县木材公司劳资科副科长、科长的职务便利,私自为其弟媳宋富美、内弟彭江平(两人均为双峰县人)以绥宁县麻塘采育场职工的身份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并亲自为两人开具工资转移证及为彭江平办理工作调动。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宋富美从麻塘采育场领取生活费22776元,另报门诊费及卫生费1620元;彭江平从李家采育场领取生活费20160元。2016年7月,曾懿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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