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省国土资源厅通报10起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9-13 10: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对2015年以来全省查处的10起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 长沙市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中心原工作人员王弟华收受贿赂问题。王弟华在长沙县退田还湖星沙街道项目中,收受贿赂11万元,个人实得9万元。2016年5月,王弟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6年7月,受到开除处分。

    2. 株洲市茶陵县国土资源局高陇中心所彭尚华涉嫌贪污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茶陵县东环路湖塘村段征拆过程中,彭尚华伙同他人贪污,个人实得4万元。2015年9月县纪委对彭尚华立案,2015年10月1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湘潭市韶山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原征拆员肖侣贪污贿赂、滥用职权问题。肖侣在韶山市征地拆迁事务工作期间,收受贿赂10.6万元;在参与外环线项目征拆工作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补偿款13.5399元;套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58.16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肖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辞退,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 衡阳市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哲桥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吴能斌收受贿赂问题。吴能斌在2006年哲桥镇长源村武广客运专线征地拆迁中,采取多报长源村4户村民房屋补偿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假报土地资料等违法手段,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17400元。2014年11月,吴能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5.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柳叶湖分局工作人员肖家昊贪污问题。肖家昊2009年至2011年在柳叶湖征拆所工作期间,先后单独和伙同他人作案14起,骗取拆迁补偿资金共计4069060元。2015年6月,肖家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2015年9月,肖家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郴州市宜章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股原股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原副主任吴春祥贪污侵占、收受贿赂问题。吴春祥在办理宜章县玉溪镇西门村土地征收工作时,通过改变地类、提高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等方式为他人牟利,收受贿赂3万元。2015年12月,吴春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缴违纪所得3万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郴州市桂阳县国土资源局流峰中心所原所长谭文君虚报冒领问题。谭文君伙同他人先后四次采取虚报征地面积和类别的方式,套取高速公路补偿款261324.91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61900.99元,个人实得28000元。2015年12月,谭文君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

    8. 怀化市溆浦县国土资源局油洋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奠志庆虚报冒领问题。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奠志庆在溆浦县溆新高速公路第15标段征地拆迁工作中,与他人合谋,通过伪造资料和假冒签名的手段,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个人分得3.63万元。2016年7月,奠志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9. 娄底市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征拆局工作人员何力失职渎职问题。2013年4月,在涟源市幸福棚户区改造工程征地拆迁中,何力对政策理解不透,对征地拆迁安置户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把关不严,导致执行政策上出现偏差,造成一定损失。2016年6月,何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土地储备中心原副主任姚元广失职渎职问题。姚元广在参与“世纪新村”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将被征地对象的安置补偿费监管到位、跟踪到位,致使土地补偿款发放时间长、跨度大,导致征地拆迁户不断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姚元广受到警告处分。(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