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今年6月份,湘潭市纪委从群众反映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件中筛选出30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纪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进行了重点交办、挂牌督办。截至目前,30件问题线索中,经查属实或基本属实的问题线索15件,经查不属实的13件;立案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党内警告4人,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2人。现从已办结查实的交办件中,选择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湘潭县石潭镇坑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潘立云虚报、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潘立云虚报油茶林低改项目面积28亩,多领取油茶林低改专项资金8400元,用作低改项目相关费用。2016年9月,潘立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湘乡市泉塘镇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双凤侵占农业保险理赔款、失职渎职问题。2010年至2012年,杨双凤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水稻种植农业保险理赔款3111元;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虚报资料申报离任村会计,致使其违规领取国家补助4320元。2016年8月,杨双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湘乡市龙洞镇集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工作负责人张立清违规送礼、侵占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立清违规使用村级集体资金11300元请客送礼,超标准发放工资10730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村民水稻种植农业保险理赔款1604元。2016年6月,张立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湘乡市毛田镇新华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主任张平违规送礼、违规收费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张平违规使用村级集体资金138198元请客吃饭及购买土特产、烟酒用于送礼,在群众中摊派村级公路硬化验收费用3000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未将村级集体收入10万元及时入账,以“争取资金返还”的名义违规审批村级集体资金99442元,并从中违规领取资金58340元。2016年8月,张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湘乡市潭市镇清泉村原党支部书记郭从庚挪用、隐瞒村民征地补偿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1年,郭从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清泉村村民临时用地和还塘及便道加征补偿资金38593.8元,隐瞒沪昆高铁应补偿给清泉村的征地补偿款48822.9元未入村账。2016年9月,郭从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湘乡市金薮乡麦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主任龙喜荣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8年至2014年,龙喜荣利用职务便利,将应付给村民和入村级账务的学校建设征地款5000元、公益林补偿基金5432.2元、农网整改资金12521.5元、水稻农业保险理赔金7100元占为己有,收受贿赂2670元。2016年9月,龙喜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湘乡市棋梓镇谷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报账员傅耀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傅耀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对高铁预付款专项资金进行结算和报账。2016年9月,傅耀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雨湖区鹤岭镇原党委副书记、原镇长赵海云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4年,赵海云不遵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审批香烟和高档酒水开支共计28873元;在为企业申报国家项目服务中违规收取资助金80万元。2016年5月,赵海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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