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东安县纪委对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大盛镇易江村支书雷德旺贪污侵占公款问题。雷德旺在担任大盛镇易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不及时发放公益林补偿款4313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公益林补偿款2517.46元;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侵占集体资金30000元,其中雷德旺本人分得10000元。2016年9月14日,东安县纪委给予雷德旺开除党籍处分。
2、大盛镇易江村会计庾用良贪污侵占公款问题。庾用良在担任大盛镇易江村会计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不及时发放公益林补偿款4313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公益林补偿款8824.3元;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侵占集体资金30000元,其中庾用良本人分得10000元。2016年9月14日,东安县纪委给予庾用良开除党籍处分。
3、大盛镇易江村计生专干黄海华侵占公款问题。黄海华在担任大盛镇易江村计生专干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不及时发放公益林补偿款4313元;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侵占集体资金30000元,其中黄海华本人分得10000元。2014年9月14日,东安县纪委给予黄海华开除党籍处分。
4、横塘镇上坟村会计王焕玉侵占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王焕玉在担任横塘镇上坟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公益林补助资金843.5元,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56元。2016年9月5日,横塘镇党委给予王焕玉党内警告处分。
5、横塘镇大月塘原村支书周小波贪污粮食直补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问题。周小波在担任横塘镇大月塘村支书、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粮食直补资金3750.18元,通过多报账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财产1173.46元。2016年9月5日,横塘镇党委给予周小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井头圩镇长冲村原支书唐庚生贪污退耕还林补偿资金问题。唐庚生在担任井头圩镇长冲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12700元,其中唐庚生本人分得7700元。2016年9月2日,井头圩镇党委给予唐庚生严重警告处分。
7、井头圩镇铁崖村主任王本刚挪用电改资金问题。王本刚在担任井头圩镇铁崖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电改资金11966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2日,井头圩镇党委给予王本刚党内警告处分。
8、大庙口镇麻里源村原支书唐建忠挪用公益林资金问题。唐建忠在担任大庙口镇麻里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公益林款使用规定,擅自将麻里源村2013年5组公益林款3040元挪用于修水沟。2016年9月2日,大庙口镇党委给予唐建忠党内警告处分。(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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