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通报5起“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永兴县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5起“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工会主席、消费者委员会原秘书长雷建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6年5月26日晚上,雷建明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并处以公安行政处罚2200元。2016年8月,雷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9月雷建明辞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职务,其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已因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2、县一中教师王建民、便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李香兰、樟树镇社保站原站长李小文、便江镇周家村临时党支部副支书李志平赌博问题。2015年4月10日,王建民与他人在永兴县教师新村某麻将馆内利用麻将进行赌博,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500元;2013年11月17日,李香兰与他人在永兴县幸福家园某麻将馆内利用麻将进行赌博,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500元;2015年3月31日,李小文与他人在永兴县干劲路某茶叶店内利用字牌进行赌博,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500元;2016年2月20日,李志平与他人在永兴县某宾馆内利用字牌进行赌博,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500元。2016年7月,王建民、李香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小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免去其社保站站长职务。
3、永兴县马田镇原杜家村原党支部书记邝甲光,原村委会委员、秘书、综治主任刘日群,原党支部委员刘冬禾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马田镇原杜家村违反工作纪律,私设“小金库”368650元,总支出298910.38元,结余69739.62元。2014年12月,原杜家村截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放在村“小金库”中并将其中的236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其中邝甲光实得8400元、刘日群实得7600元、刘冬禾实得7600元。刘日群于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以虚报冒领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1000元据为己有。邝甲光于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以虚报冒领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7800元据为己有。2016年7月,邝甲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日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冬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邝甲光违纪款16200元、刘日群违纪款28600元、刘冬禾违纪款7600元上交县财政。
4、便江镇五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检成、原村主任廖勋州虚报信息,骗取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款问题。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李检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渔船信息,骗取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款15639.5元并据为己有。2011年元月至2015年2月,廖勋州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渔船信息,骗取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款22069.5元并据为己有,并非法占有移民资金6952元。2016年8月,李检成、廖勋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收缴其李检成违纪款15639.5元、廖勋州违纪款29021.5元上交县财政。
5、永兴县柏林镇九团村截留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11月,九团村从一村民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中截留14000元用做村办公经费。对此问题中村支书曹检珠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村委委员、村会计郭中泽负直接责任。2016年7月曹检珠、郭中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兴县专项整治办 黄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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