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通报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0-13 15: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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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郴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校长段小林、副校长陈景波违规收费案件。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段小林、陈景波违规收取学前班学员学费289600元。2016年8月24日,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报北湖区纪委批准,分别给予段小林、陈景波党内警告处分。
2、北湖区原体育局局长王方生、副局长陈志敏、徐建屏、焦光华、纪检组长袁慧民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原区体育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进入洗浴场所并公款报销足浴费用8030元。2014年至2015年,原区体育局超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67403元。2016年7月11日,经北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方生、袁慧民党内警告处分;经北湖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焦光华、陈志敏、徐建屏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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