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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通报6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20 10: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桃源县纪委对6起“四风”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青林乡卫生院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案。2015年妇女节、护士节、建军节期间,青林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雷朝阳先后三次组织单位医务人员与其他职工在漳江镇甘露茶艺社唱歌娱乐,共消费5025元,事后雷朝阳以虚假公务接待名义报销上述费用。2016年7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朝阳党内警告处分。

  2、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屠管办)杨志富等人上班时间打牌案。2016年7月1日(星期五)11时至下午17时,县屠管办执法大队大队长杨志富、人事股股长刘华林,漳江镇屠管站副主任姜长元等人在新河宾馆茗缘茶楼包厢打牌。2016年9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志富、刘华林、姜长元立案调查。

  3、县红十字会医院工作人员朱海霞打牌赌博案。2016年1月21日,朱海霞与他人打牌赌博被县公安局查获,被给予拘留12日并处罚金30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6月22日,经县卫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海霞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架桥镇架桥居委会主任熊先平违规赈酒案。2016年6月8日,熊先平以其外孙女出生为由,亲自出面邀请本居委会群众27人吃酒,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5400元。2016年7月28日,经架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熊先平党内警告处分。

  5、县科协司机熊艳辉公车私用案。2016年春节放假期间,熊艳辉擅自将封存在县政府大院内的单位公车驾驶外出办理个人私事。2016年7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熊艳辉党内警告处分。

  6、三阳港镇党委副书记商新鹤违反生活纪律案。2007年11月至2016年8月,商新鹤与牛车河乡妇女周某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9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商新鹤停职立案调查。(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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