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通报5起索拿卡要典型案件

日前,桂阳县对今年10月份查处的5起索拿卡要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素忠索拿卡要案。2016年6月李素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李对其违纪事实坦白作了交待,认错态度较好,违规接受吃请的费用已退还。县纪委给予李素忠党内警告处分。
2、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吴定国索拿卡要案。2016年6月吴定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吴对其违纪事实坦白作了交待,认错态度较好,违规接受吃请的费用已退还。县纪委给予吴定国党内警告处分。
3、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工作人员刘典军索拿卡要案。2016年6月刘典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刘对其违纪事实坦白作了交待,认错态度较好,违规接受吃请的费用已退还。县纪委给予刘典军党内警告处分。
4、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工作人员雷建族索拿卡要案。2016年6月雷建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雷对其违纪事实坦白作了交待,认错态度较好,违规接受吃请的费用已退还。县监察局给予雷建族警告处分。
5、舂陵江镇定心村村委主任谢新坤索拿卡要案。2008年至2014年,谢新坤在担任舂陵江镇定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身为农村基层干部,本应遵规守纪,自觉为百姓服务,但却党员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索拿卡要行为,收受他人财物600元;在管理村级事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非法侵占集体资金23010.56元,其个人实得11500元,且起主要作用,系为首者。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谢对其违纪事实作了交待,认错态度较好,违纪金额全部退赔。舂陵江镇党委给予谢新坤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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