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日前,隆回县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1、南岳庙镇洪底村党支部书记肖洪开违规接受赞助国内旅游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肖洪开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洪底村委会接受企业老板赞助款2万元,组织全村党员到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参观,并赴江浙等地观光旅游,肖洪开负有直接责任。2014年12月,肖洪开没有向镇纪委报告儿子婚宴及孙子周岁酒宴事项,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洪底村党员、组长共30余人赴宴,肖洪开的儿子肖旭收受了红包礼金。2016年6 月12日,南岳庙镇党委给予肖洪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荷香桥镇原铁矿村党支部书记朱胜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5年2月9日,朱胜健组织村民召开种植烤烟会议时,与村民王某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朱胜健将王某推倒在水沟里。经法医学鉴定:王某胸骨骨折,L2、L3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并构成九级伤残。2015年8月6日,县人民法院判决朱胜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2016年8月8日,经荷香桥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给予朱胜健开除党籍处分。
3、原石门乡银田山村党支部书记曾头清违规使用低保资金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上级下拨给范某春、曾某春两户低保款共9240元。曾头清将范某春等两户低保款取出,于2014年底分发给21户村民。2014年10月14日,曾头清在银田山村一组处理村民之间的建房纠纷时殴打他人,隆回县公安局对曾头清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2016年8月23日,桃洪镇党委给予曾头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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