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通报4起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桃源县纪委对教育系统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陬市小学教师沙英、李成立、陈英、文晓燕有偿补课问题。2015年下学期至2016年上学期,沙英、李成立、陈英、文晓燕四名教师在校外租房,为所教班级多名学生补课,2015年下学期各从中获利5000元,其行为违反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2016年4月,县教育局给予沙英、李成立、陈英、文晓燕行政警告处分。陬市小学校长雷志坚因履职不到位对学校教师管理不力,县教育局对其诫勉谈话。
2、县八中美术教师龙智新有偿输送生源违规获利问题。2014年至2015年,龙智新利用送该校部分学生到长沙某培训学校培训之机,以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名义接受培训学校报酬42000元。2016年5月,县纪委追缴龙智新不当获利22000元,县教育局给予龙智新行政警告处分。
3、陬市镇中学经营食堂违规获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陬市镇中学在经营学生食堂管理过程中,违规获利53000余元,校长文子健、副校长谢辉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5月,县纪委对文子健、谢辉东立案调查免予处分,责令二人书面检查。
4、双溪口乡中学销售教辅资料违规获利问题。2014年下学期至2015年下学期,双溪口乡中学时任校长黄辉林、副校长汪新炎、财务专干廖建忠等人以县新华书店在学校设立教辅资料销售点即所谓“走市场”的方式,由学校商店向各班学生销售教辅资料获利6.68万元计入学校商店账并用于学校其他公务开支。其行为违反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以及中小学办学行为等有关规定。2016年10月,双溪口乡纪委对黄辉林、汪新炎立案调查免予处分,责令书面检查;给予廖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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