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通报6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近日,新田县纪委通报了6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1、陶岭镇卫生院原院长徐国平醉驾案。2015年3月,时任陶岭镇卫生院院长的徐国平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2016年4月,徐国平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知市坪中学原政教主任刘柏荣醉驾案。2015年8月,时任知市坪中学政教主任的刘柏荣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6年5月,刘柏荣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高山中学教师郑群醉驾案。2016年1月,高山中学教师郑群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被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6年5月,郑群被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县二中教师肖良杰醉驾案。2016年4月,县二中教师肖良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6年10月,肖良杰被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唐柏发酒驾案。2016年4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唐柏发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2016年8月,唐柏发被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县国土局石羊国土建设管理站国土管理员温福斌醉驾案。2014年8月,县国土局石羊国土建设管理站国土管理员温福斌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2016年4月,温福斌被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新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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