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通报11起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望城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1起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区发改局投资项目管理局局长佘赞威在征拆项目补偿资金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征拆资金重大损失、虚列项目套取资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案。2013年,佘赞威任望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正科级)期间,在征拆项目补偿资金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国家征拆资金损失112.94万元,并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5.2万元;通过虚报拆迁项目套取资金2.75万元归个人使用。佘赞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乌山街道征拆办主任杨浩伙同他人虚列项目套取征拆资金、违规领取补助案。2014年至2015年,杨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迁坟项目,套取征拆补偿资金1.94万元,个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22万元;违规领取补助0.1万元。杨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乌山街道高冲村支部书记叶强私分征拆补偿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组织参与骗取国家征拆款等案。2014年至2016年,叶强在担任乌山街道高冲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分征拆补偿款6.05万元,个人非法占有1.51万元;收受他人财物4.2万元;组织参与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拆资金,情节严重。叶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乌山街道高冲村支部副书记任洪佳私分补偿款、虚造迁坟项目套取征拆资金、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征拆补偿款案。2014年至2016年,任洪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私分征拆补偿款,个人分得1.51万元;伙同他人虚造迁坟项目套取征拆资金,个人非法占有7.44万元;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征拆补偿款3万元;在纪律审查中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和隐匿证据材料,情节严重。任洪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乌山街道高冲村支委委员张懿伙同他人私分征拆补偿款、虚造迁坟等项目套取征拆资金案。2014年至2016年,张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分征拆补偿款,个人分得1.51万元;虚造迁坟等项目套取征拆资金,个人非法占有8.72万元;利用送水业务侵占公共财物3.52万元。张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乌山街道高冲村支部副书记、村主任任柱梁伙同他人私分征拆补偿款案。任柱梁参与私分征拆青苗补偿款6.05万元,个人分得1.51万元。任柱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乌山街道高冲村理财小组成员张宇锋伙同他人虚列项目套取征拆补偿资金案。2014年至2015年,张宇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先后六次以虚报青苗数量、鱼塘鱼苗补偿费、迁坟数量等方式虚列项目套取征拆补偿资金5.04万元,个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4万元;违规领取补助0.4万元。张宇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乌山街道高冲村理财小组成员张礼惠违规领取补助案。2012年至2016年,高冲村虚列项目开支套取征拆资金违规发放补助,张礼惠个人领取0.2万元;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伪造、变造财务资料。张礼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乌山街道高冲村支委委员魏敏芝私存征拆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案。2010年至2016年,魏敏芝利用职务便利,三次将没有发放完的征拆款存入私人账户,获取存款利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7万元;收受高冲村重建拆迁户李某财物0.6万元。魏敏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乌山街道高冲村理财小组成员易德清违规领取补助案。2015年,高冲村虚列项目开支套取征拆资金违规发放补助,易德清个人领取补助0.2万元。易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乌山街道高冲村第14组组长任军利用迁坟项目骗取征拆资金案。2014年,任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迁坟项目骗取征拆款0.42万元,个人分得0.3万元。任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望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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