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通报3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件

近日,江永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瓦扎湾村支书兼村主任何水共收受“辛苦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瓦扎湾村支书兼村主任何水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村民伪造危房改造申报资料,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流失。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户后,何水共收受“辛苦费”4000元。因其收受“辛苦费”4000元,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5月,江永县纪委给予何水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江永县上江圩镇锦江村支书蒋汉文收受“误工费”、“盖章费”问题。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期间,蒋汉文推荐蒋吉辉按照省爱卫办“三格化粪池户厕建造要求”,以500元/个的标准,对村里的118个厕所进行了施工改造,工程结束后,蒋吉辉从县卫生局财务股领取工程款59000元。事后,蒋汉文以“误工费”的名义收受蒋吉辉给予的1000元。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蒋汉文按照100元/户的标准,向前来办理批地建房的9户村民收取了“盖章费”900元。因其收受“误工费”1000元、“盖章费”900元,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5月,江永县纪委给予蒋汉文党内警告处分。
3、江永县原允山镇何家湾村文书何新社收受“辛苦费”问题。2009年,原允山镇何家湾村文书何新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代收杉树、土地补偿款过程中,以在规划、审批村民宅基地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为由,按照200元/宗的标准向12户村民收取2400元“辛苦费”,并与时任村支书均分,其实得1200元。另外,何新社以协调关系、代收杉树、土地补偿款辛苦了为由,没有支付本应支付的2000元土地补偿款,变相侵占一宗宅基地。因其收受或变相收受“辛苦费”3200元,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4月,江永县纪委给予何新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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