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12 16: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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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乡县纪委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安乡县安全乡恒丰村支部书记罗承勇违纪案。罗承勇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缴社会抚养费;违反廉洁纪律,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非法占有集体资金50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款47061元,其中违规截留群众青苗补偿款15711元,虚报通村公路硬化工程争资费、国土平整项目争资费及路基工程款31350元。罗承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安乡县三岔河镇(原安宏乡)原劳保站站长李勇诈骗群众钱款问题。李勇在担任安宏乡劳保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为居民代办养老保险的名义骗取34名居民141万余元归个人所有,用于购买体彩票,双色球等赌博活动,同时还向其中一部分居民索要几千至一万元疏通关系的费用。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介入处理。
3、安乡县安全乡信用社原工作人员阳国富挪用资金案。阳国富在担任安全信用社的信贷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他人身份资料,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取得贷款,用于经营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阳国富有期徒刑三年,阳国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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